范愉,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87年),日本国立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1995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等校访问学者(2005年至2006年)。
曾在西藏大学、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培训中心等单位工作,目前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比较法学、纠纷解决,以及比较司法制度和比较民事诉讼法等。
主要研究成果: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分别获司法部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及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及2008年钱端升法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
《非诉讼程序(ADR)教程》(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ADR原理与实务》(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
《司法制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集团诉讼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获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
译著《比较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4月,2006年修订。
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国内外杂志上发表有关法理、比较司法制度、纠纷解决、民事诉讼法学等方面的论文(包括英日文论文)近百篇。如:
世界司法改革的潮流、趋势与中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法学家》1998年2期
简论马锡五审判方式--一种民事诉讼模式的形成及其历史命运,载《清华法律评论》第二辑(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
小额诉讼程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3期;
试论民间社会规范与国家法的统一适用,收入《民间法》(第一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
泸州遗赠案评析--一个法社会学的分析,收入《判解研究》2002年第2辑(人民法院出版社)
法律怎样被信仰,收入《法学家茶座》第一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
法律解释的理论与实践,《金陵法律评论》2003年秋季卷,27000字,人大报刊资料D410,2004-3;
调解的重构--以法院调解改革为重点,《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2、3期;
司法监督的功能及制度设计(上下),《中国司法》2004年5-6期;
从司法实践视角看经济全球化与我国法制建设的关系,《法律科学》2005年1期;
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法律适用》2005年2期;
集团诉讼问题研究--一个比较法社会学的分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1期;
新法律现实主义的勃兴与当代中国法学反思,《中国法学》2006年第4期;
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化路径选择--一个比较法社会学的研究,《北方法学》2007年2期;
诉前调解与法院的社会责任--从司法社会化到司法能动主义,《法律适用》2007年第6期;
民间社会规范在基层司法中的应用,《山东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法律信仰批判,《当代法学》2008年第1期
从诉讼调解到"消失中的审判",《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5期,等。
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
兼任北京市政府及多个法院顾问,司法部《人民调解法》立法工作特邀研究员(专家顾问);多次参加有关部门立法起草论证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制定论证工作。